技术成熟度不断提升 —— 对技术成熟度不足与转化影响的研究
一、引言
随着科技发展的飞速进程,技术创新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核心动力。
在这个信息化、智能化的时代,技术成熟度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行业乃至一个企业发展的关键指标。
技术的成熟度不仅决定了创新的品质与速度,更在市场竞争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技术成熟度不足则可能成为转化应用的瓶颈,阻碍了科技进步的步伐。
本文将探讨技术成熟度的提升,并分析技术成熟度不足对转化应用的影响。
二、技术成熟度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技术成熟度是指某一技术在特定应用领域达到的预期水平,包括技术研发、试验验证、应用推广等环节的完善程度。技术成熟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促进创新:技术成熟度越高,越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
2. 降低风险:成熟的技术能够降低应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减少失败的风险。
3. 提高效率:成熟的技术可以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4. 拓展市场:成熟的技术更容易被市场接受,有利于拓展市场份额。
三、技术成熟度提升的途径
技术成熟度的提升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以下几点:
1. 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增加研发经费和人力资源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提高技术成熟度。
2. 强化产学研合作:加强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推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3. 建立完善的技术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评价标准,对技术成熟度进行评估,引导技术发展。
4. 营造创新环境:政府应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
四、技术成熟度不足对转化应用的影响
尽管技术在不断发展,但仍存在技术成熟度不足的问题,这对转化应用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转化难度大:技术成熟度不足意味着技术尚未完善,转化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多挑战,导致转化难度增大。
2. 应用风险高:不成熟的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可能出现诸多问题,导致应用风险增加。
3. 阻碍产业发展:技术成熟度不足会制约相关产业的发展,影响整体经济社会的进步。
4. 浪费资源:在不成熟的技术上投入过多资源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五、如何应对技术成熟度不足的问题
针对技术成熟度不足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应对:
1. 加强基础研发:加大基础研究的投入,提高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和成熟度。
2. 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建立有效的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3. 强化技术评估与监管:建立完善的技术评估体系,对技术的成熟度进行准确评估,加强技术监管,确保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培养创新人才:重视人才培养,特别是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技术进步提供人才支持。
六、结论
技术成熟度是衡量科技进步的关键指标,其提升有助于推动社会进步,提高竞争力。
技术成熟度不足的问题仍然困扰着我们,对转化应用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产学研合作,建立完善的技术评价体系和创新环境,同时应对技术成熟度不足的问题。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科技的力量,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企业管理:什么是负向管理,又要如何摆脱负向管理
负向管理三种形态任何管理行为都是既有力度又有方向的,力度代表资源投入大小,方向代表投入产出比率(ROI)——也即管理效用。 当ROI≥1时,管理行为效用显著,属于正向管理;当ROI≤1时,管理结果则与行为初衷互相背离,这就是负向管理。 按照管理结果与行为初衷相背离的具体情形,可以把负向管理分为三种形态:无效管理、过度管理和管理缺位。 “管也没用”——无效管理如果用治病来打比方的话,高效管理应是药到病除;与之相反,无效管理就是没有疗效。 在一些大型垄断性组织中,由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大企业病导致的无效管理普遍存在。 更可怕的是,这种无效管理还常常不为人们所察觉、所重视。 当然,由于具体管理实践常常未引入精确的数理概念,导致一些管理行为具有很大的弹性。 这也使无效管理不易被人们及时辨识出来。 尽管如此,只要我们始终重视管理行为与行为效能的关联程度,识别无效管理其实并不困难。 “管过了头”——过度管理过度管理是指组织在特定方面过度投入管理资源的行为。 从数学角度来讲,如果不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资源投入与管理效用呈典型的正态分布关系:过度管理容易出现在组织决策者特别关注的领域。 因为特别关注,所以管理资源投入必然较大,如果研判不准确,常常出现过度管理的问题。 由于管理初衷、努力方向与预期结果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过度管理常常容易使人受到蒙蔽,难以及时、清醒地判别。 组织职能是一种有机组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此一时的重点职能,到彼一时则变成了次要职能。 因此,管理者必须审时度势、统筹兼顾。 “没人去管”——管理缺位管理缺位是指由于对组织运行的若干领域缺乏基本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所导致的混乱无序状态。 就是常说的“没人去管”现象。 在一些组织中,主要在次要发展方向、偏门业务领域和辅助管理部门出现管理缺位现象。 同时也应注意,在一些重要领域也会出现管理缺位。 出现管理缺位的原因很多。 ▌一是暂时性的管理缺位。 比如新建的十字路口在安装红绿灯、指派交警之前的交通状况。 这种缺位如果不发生重大后果,人们是可以容忍的。 ▌二是管理者感到棘手而有意回避的管理缺位。 比如一些企业对核心研发人员之间的不良人际关系听之任之,就属于这种情况。 ▌三是发生在管理者所忽视、所轻视的领域。 尤其是当管理者对本组织所处环境发生的巨大变革反应不够灵敏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比如进入信息化时代之际,一些传统企业未及时对大数据进行管理,就很典型。 一方面,无效管理触目可及,过度管理充斥其间,另一方面,管理缺位又并不少见,这就是导致一些组织的发展功能逐渐衰竭的病根所在。 负向管理五级成熟度对策负向管理是负资产、负能量,其危害性可说是组织不可承受之重。 构建科学的理论模型进行管理评估,并持续有序地提高管理成熟度,可以有效应对负向管理的各种形态。 一般来说,不宜跨越其中一个或几个步骤,这对实践更有指导意义。 如果这个系统能够有效运行,可以使管理沿着正确轨道行进并尽量消弭负向管理。 一级成熟度管理系统化:防止肢体功能残缺管理模型如同生物体一样,只有保持机体完整和功能健全,才能正常运行。 彼得·德鲁克说:“管理是一种器官,是赋予机构以生命、能动、动态的器官。 ”但在实践中,不少组织管理还是经常出现“缺胳膊少腿儿”乃至“没心没肺”的现象。 比如长期以来,人们认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型一般包括“引(进)、(使)用、(培)育、(保)留”四大内容。 其实这是不全面的,按照彭剑锋教授的观点,至少还应增加一个方面——“退(出)”。 管理系统化,是提升管理成熟度的最低一个层次的要求。 其实质是保持管理健康度,赋予组织以生命活力,像彼得·德鲁克说的那样成为“有机体”,从而能够敏锐地感知生存环境的变化,准确地进行自我评估,及时地调适管理行为。 这对于防范管理缺位尤其有意义。 A集团对H分公司的问题能够准确识别、清醒评估,说明这个集团的管理系统是健康的、有活力的。 二级成熟度管理专业化:对冲“野路子”在管理机能健全之后,要想进一步提高管理成熟度,必须进入第二级——管理专业化。 任何一种管理都是由若干具体管理行为来实现的。 这些行为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着管理取向并影响管理成效。 管理作为一门科学,发展到今天,在其操作层面的任何一个维度上,都可以采用多种经过理论评估和实践验证过的工具和方法,帮助组织避免技术性错误。 这是防范无效管理的基础。 专业考官会采取半结构化方式,提前精心确定考察要点、谈话内容、逻辑关系、谈话时间和特殊情况等,从而既能了解不同谈话对象相同方面的情况,又能了解他们各自不同的特点,为组织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非专业考官则常常随意漫谈,想谈什么谈什么,想怎么谈就怎么谈,重点不同、问题不同、角度不同,得到的谈话结果常常无法比对,材料难以取舍,最终也难以准确决策。 管理专业化是提升管理成熟度的硬实力。 尽管管理者可能是其他方面的专家,但很少天生具有管理专长。 管理能否实现专业化,是防范负向管理的难点之一。 对于像H分公司王董事长这样的技术官员,应当加紧进行企业管理的专业化培训,尽量做到“专业管理,持证上岗”。 三级成熟度管理规范化:抵制“乾纲独断”要防止负向管理,仅做到专业化还不够。 因为同一个管理行为,常常可以选择多个专业化工具、多条专业化路径,而且这些工具、路径还可能都能达到目标。 因此,每个管理者都必须从中做出取舍,从而使管理行为不致过于频繁地转换,以降低交易成本。 这就凸显出将管理提升到第三级成熟度——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性。 管理规范化,目的是维护管理风格的确定性和一致性,使之能够得以延续和传承。 在具体技术层面,尽管管理工具和方法多种多样且各有优势,但却常常很难兼收并蓄。 值得关注的是,许多组织中的实权人物,常常会因为越权越界违规用权成为负向管理的制造者。 这样的管理者即使是千里马,也需要套上笼头,否则难免与组织发展背道而驰。 从H公司的情况看,它们在议事决策、会议管理、审批制度等方面均缺乏一定之规,或者是尽管有规范,也被王董事长这样的“强人”所破坏,这是不合适、也是不允许的。 四级成熟度管理精细化:杜绝粗枝大叶管理精细化,是促使管理成熟度发生质的飞跃的重要一步。 大多数负向管理特别是无效管理之所以会出现,并不是因为系统不健全、操作不专业、管理不规范,而是因为用力不精准,最后导致出现“牛栏关猫”的现象。 因此,管理精细化的要害在于建立精准细密的管理行为体系,防止因为粗枝大叶而使管理行为失灵失能。 实现管理精细化,必须在组织目标一定的前提下,打造层层细分的管理行为四级架构——战略、策略、战术、技术。 战略是第一层级,是宏观的、长远的、高大上的;它之所以管用,是因为建立在策略之上。 上述四个层次越往下应该越严密、越精细、越科学,而且每一层级均是不可或缺的。 但在实践中,许多组织常常有战略、也有技术,但就是缺乏正确的策略、合理的战术,常常使战略成为空中楼阁,使技术成为一地砖瓦,最终两手空空。 、管理精细化,常常意味着需要引入精确的数理概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越细越好,过于细碎也易使事情走向反面。 例如,H分公司的王董事长在技术上管得很细,但有失琐碎繁乱。 作为公司董事长,每天主要忙于具体技术协调,这已不单是管理过度问题了。 五级成熟度管理创新化:警惕随意“换频道”提高管理成熟度、防范负向管理的最高层次是创新化。 大多数管理创新实际是对既有管理模式的提炼、渐变和升华,是水到渠成的,而不是事物性质“激变论”,也不是主观随意“换频道”。 否则必然给组织带来不适甚至阵痛。 管理创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是,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因为管理创新是有等次的。 打个比方,旧瓶装旧酒不是创新,但新瓶装旧酒则是创新,不过是低层级的创新;更进一步,旧瓶装新酒就是中高级创新了;自然,新瓶装新酒就是顶级创新。 对组织管理来说,哪种层次的创新最符合实际,就采用哪一种,并非顶级创新就一定能取得最佳效果。 有时候过于激进的改革创新,常常使组织成为“先烈”而非“先进”。 还是以人力资源管理为例。 尽管人力资本管理、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听起来比传统人事管理要高级,但是对许多工业化思维仍然占主体、互联网思维尚待时日的企业来说,可能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甚至扎实的人事管理仍然是当务之急,向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的过度只能是渐进的。 对于以H分公司为代表的传统企业来说,应对负向管理,推进管理创新,需要假以时日、一步步来,绝不可能一蹴而就。
第一次当歺厅楼面经理怎样开会
不知道如何开会那为什么要开会,如果以前有先例就照着先例来,不要急着打破,如果没有先例就自己来组织,内容可以是大家相互认识,了解大家的分工,部署之后的工作,春节的安排,福利发放等。
如何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活动。 简单地说,科技成果转化就是把科技活动的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促使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科技成果的产生和转化一般需要经过四个发展阶段。 首先是技术原理构思阶段,即在已有科学原理的基础上,根据实用目的提出新的思路、方法、技术路线或设计方案;二是实验室研究阶段,即按照新的构思进行实验研究,或者进行新配方、新工艺探索,目的是研制出样机、样品或新配方、新工艺;三是中试放大阶段,即在实验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产业化前景比较明朗的项目,将其放大,进行工艺完善、产品定型、设备整合、流程规范、产品质量标准制订等,并将中试产品投放市场,接受市场或有关部门的检验,以便反馈信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四是工业化试验阶段,即完善产品质量、环境污染、能源与原材料消耗等方面的控制、监测、保障体系,从而形成能够顺利进入市场的节能、低耗、高效的新的生产线,最终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上述四个阶段前后一贯,共同构成了成果转化的链条。 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阻碍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 结合我国科技发展现状,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有如下几方面:1.科研人员市场意识还不强,科技评价机制有一定片面性。 对科技成果转化本身的认识,也就是对于“科研是为了什么”这一问题的认识,反映着一个科技工作者的科研观念。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实现其价值,否则,就失去了科研的真正意义。 目前,相当数量的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目的是“近视”的,带有太多的功利色彩,只满足于发表论文、提职称,津津乐道于科技成果通过了鉴定,达到了“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至于如何在生产上应用,如何在市场中产生效益,往往缺乏下文,致使科研领域“只开花、不结果”的现象屡见不鲜。 一些人过分看重自己的科研成果,一直“捂”着不放。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之快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科技成果的时效性越来越强。 有人形象地把科技成果比作一块冰,如果总是把它“捂”在手里不转化,很快便会融化而变得小哥不值。 科技成果之所以难以转化,除了科研人员自身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目前对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科研管理部门评价科研人员水平的高低主要看其发表的论文数量,以及发表在什么级别的刊物上,而不是瞄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最终目标,不注重成果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特别是拥有高水平研究人员的部分高校,教师完成了实验室成果、写好论文和申请了专利就算完成科研工作量,就可晋升职称和享受相关待遇。 这种急功近利的科研管理行为,导致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降低,符合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尤其是重大科技成果短缺。 很多成果、甚至专利技术不具备产业化的竞争力,结果只能“锁”在学者的“书柜”里。 2.科研方向与市场需求脱钩,成果本身成熟度比较差。 我们的许多科技成果不能适应市场和产业技术发展的需要,一些科研选题与国家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结合不紧密,致使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大打折扣。 比如,对技术研发工作来说,其针对性很强,目的很明确,那就是突破关键技术,提高产品的性能指标。 因此技术开发工作必须源于产品需求。 但在实际情况中,一部分成果在立项和选题阶段缺乏足够的市场调研,因而不是技术水平不高,就是缺乏实际意义。 此外,一些成果本身的技术成熟度和配套性不够,加之市场不确定因素比较多,降低了转化的成功率。 我们现在所说的成果,一般都是从科研水平上来判断的。 而符合市场需求的成果,除了具备科学上的可行性外,还应当同时兼备工艺、装备、技术等工程研究开发上的可行性,以及经济效益的可行性。 科研院所“生产”的成果或技术往往只是部分单元技术,离实际应用尚有距离,在技术层面尤其在系统集成方面还需继续研究攻关。 如果科技成果在这些方面没有优势,就没有竞争力,要转化很难。 3.成果转化受资金约束,缺乏有效的金融支持通道。 资金短缺、经费难筹一直是成果转化的“拦路虎”。 一项技术成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能实现其“商品”化。 一般而言,研究、开发、试验性生产的经费投入比为1:10:100,转化各环节的投入按几何级数增加,也就是说,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代价是递增的,需要获得的资金支持越来越大。 资金投入的有无与强弱往往是成果转化成功与否的关键。 由于科研院所基本上没有能力独自实现成果的中试与产业化,从而造成了科研院所大量“半成品”待字闺中。 发达国家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是有效地依托资本市场的大力支持。 在美国,风险投资基金在科技成果转化上就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通道是比较狭窄的,不仅缺乏风险投资基金,而且市场准入的门槛也较高,一般的企业难以在这个市场上融资。 商业性质的金融业刚刚开始发展,科技贷款的规模和方式还不能适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 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通道的欠缺,导致部分科研机构开展科学研究难,实现成果转化更难。 4.科研体制的弊端制约着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长期以来,我们的科研单位与生产企业、科技开发活动与企业经营活动分离的弊端一直未得到根本的解决,科技体系条块分割、部门所有、自成一体的结构性弊端基本没有被触动。 正如一些学者所描述的,我国的科研体制可以概括成“一是头重脚轻根底浅,二是两断层”。 所谓头重脚轻根底浅,就是说我国的科研上层建筑非常庞大,有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委系统、工业部门的研究所,还有大专院校的研究所,然而在基层却很少或基本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开发试验机构。 所谓两断层,就是科研部门和工业部门各不相关,没有正常的渠道相通,这是第一个断层;工业部门有不少研究所,但是大中型企业却很少有开发试验部与之相适应,这是第二个断层。 由此可见,科技成果的发源地和生产地不属于一个系统,从科技成果到大批量生产又没有经过开发试验和试生产,是科技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的核心问题。 这样的科研体制显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对科技的需求。 5.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强,没有成为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的主体。 企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主体,同时也是成果转化的最佳场所。 在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比较发达的国家,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真正主体。 企业会根据市场需要提出科研项目,按照需要搜寻项目,取得项目后,很快引入生产流程。 因此,不论是世界著名的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均把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很多跨国公司都有自己的研究院,这些研发机构能够与大学和非大学的研究机构密切合作,互相支持,相互补充。 而我国的科技创新仍然以国家投入为主,大多数企业尚未走到真正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 企业研发、吸纳科技成果的动力和能力均不足,相当多的企业过分追求近期利益,普遍不愿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必要的研发工作,一些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科技成果难以在企业转化和推广应用。 另外,有的企业热衷于盲目引进国外技术,渴望拿来就能用、就能迅速产生效益的技术,亦即所谓“交钥匙”工程。 对引进技术的“信赖”和对国内自有技术的“不信任”,也成为国内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 6.政策实施与落实不到位,阻碍成果转化进程。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之一,就是实施积极有效的激励政策。 我国科技界为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新潜能,积极探索新的分配方式,其中一项就是让科技人员合理持股,让他们以技术要素和智力要素参与分配。 实践证明,这一方式激发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也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向科技产业,加速了科技成果转化。 目前北京、天津、上海以及其他省市对于重点产业领域,如软件、集成电路、现代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都有激励政策。 但因种种原因,有的政策没有落到实处,有的激励政策成为摆设,严重影响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如《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提出,转让高新技术成果,科研人员个人可享有不低于20%的转让收益。 这一政策的驱动使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显著提高。 但是,这在一些国有单位却成了难题。 一些人认为,国有单位的研究人员拿着国家工资,研究经费是国家投的,如果将成果转让收入的一部分转给科技人员个人,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一些科研单位的领导和科技人员不敢越雷池一步,宝贵的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失去了转化的机会。
